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寒假疗休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浏览次数:101

 

根据《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总共发[2015]13号),学院拟于寒假期间继续组织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疗休养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4日—28(暂定)
2.
地点: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公布省教师疗休养服务单位目录的通知》,经调研,拟推出武义、安吉、横店三个疗休养点。
二、疗休养对象:
本次疗休养活动安排在学院工作满一年以上,且2017年暑期未参加过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参加。各分工会应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近两年获全国、省市和学院的先进个人,以及今明两年退休的教职工。
三、活动要求:
1.
疗休养工作由学院工会统一组织安排,各分工会要安排好寒假工作,并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和安全法纪教育,确保外出活动安全有序。
2.
本次疗休养计划安排3个批次,每个点1个批次,每个批次达到一定数量以上方可成团,如出现个别批次满员的情况,教职工需服从工会的统一安排。如遇恶劣天气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行程取消。
3.
教职工子女的费用由教职工本人在离团前向对方单位结清, 家属一律不准同行。
四、疗休养报名:
由各分工会负责将人员名单统一报至工会,报名截止:112日。

工 会
2017
13

附:寒假疗休养报名表(2017年)

2017年寒假疗休养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