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迎接第108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工会决定于近期组织在职女教职工会员开展庆“三八妇女节”活动。活动由各分工会承办,要求活动有创意、有组织(70%以上女教职工参加)、有报道,并于3月底前组织完成。希望各分工会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控制好活动经费使用(每位女职工300元经费)。用于组织女教职工开展的健步走、登山、踏青、春游等庆祝活动,可报销少量的活动用品费、外出交通费、餐费、门票、矿泉水和少量食品等。附活动方案、活动人员名单、发票、活动费用明细。
工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