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秋游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217

各分工会:

为响应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消费扶贫月活动的倡议”,助推全省消费市场复苏和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当期疫情防控形势及省教育工会“浙教工[2020]10号”文件要求,校工会委员会决定开展2020年教职工秋游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0年9月、10月、11月

二、活动范围:浙江省内。鼓励分工会优先考虑省内加快发展县开展消费扶贫,具体县市名单见文末。

三、活动形式:分工会自行组织。

四、活动费用:不超过400元/人。今年上半年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未开展春游活动,故本次秋游活动将春游活动经费合并,包括上半年春游不超过200元/人,下半年秋游不超过200元/人。

五、活动要求:原则上委托旅行社,需签订委托协议。报销时需要附活动方案、活动人员名单、发票、活动费用明细。

(一)1天方案:开支范围餐费(不超过100元/人·天)、租车费、门票、活动用品(日用品)。

(二)2天1晚方案:开支范围餐费(不超过100元/人·天)、租车费、门票、住宿费(不超过340元/间·晚)、活动用品(日用品)。

请各分工会认真学习《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活动方案、发票等各类报销单据需合情合理,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学校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举措。

  

  

  

  附:省内加快发展县

淳安县、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畲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