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总工发〔2022〕65号)、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浙总工办发〔2022〕96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浙经职院工〔2018〕1号)(见附件1、2、3)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校送温暖慰问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做实、做细、做暖。尽量做到慰问全覆盖、关爱不遗漏。
二、慰问对象及要求
1、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包括校内医务人员、参与核酸检测志愿者、辅导员、班主任以及资产后勤处、保卫处和学生处等部门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名单由分工会汇总提交工会,工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0元/年。
2、工伤职工和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2000元/年(注:重大疾病范围见附件4)。
3、困难家庭教职工。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3000元/年(注:困难职工家庭标准见附件3)。
三、工作安排
12月2日至12月9日:分工会填写附件5、6、7,经审核盖章后,纸质稿、电子稿提交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202,865435024@qq.com);
12月9日至12月19日:工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提交学校工会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12月19日至12月21日:慰问名单提交计划财务处;
12月21日至2023年1月3日:各分工会开展送温暖慰问。
未尽事宜,请致电工会办公室(外线:89718330,内线:8330)。
附件1:浙江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附件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附件4: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附件5:2022年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申报表
附件6:2022年工伤职工和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申报表
附件7: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工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