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送温暖慰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1065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总工发〔202265)、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浙总工办发〔202296)、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浙经职院工〔20181)(见附件123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度学校送温暖慰问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做实、做细、做暖。尽量做到慰问全覆盖、关爱不遗漏。

二、慰问对象及要求

1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工。包括校内医务人员、参与核酸检测志愿者、辅导员、班主任以及资产后勤处、保卫处和学生处等部门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名单由分工会汇总提交工会,工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0/年。

2、工伤职工和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2000/年(注:重大疾病范围见附件4)。

3、困难家庭教职工。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3000/年(注:困难职工家庭标准见附件3)。

三、工作安排

122日至129日:分工会填写附件567,经审核盖章后,纸质稿、电子稿提交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202865435024@qq.com

129日至1219日:工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提交学校工会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1219日至1221日:慰问名单提交计划财务处;

1221日至202313日:各分工会开展送温暖慰问。

 

未尽事宜,请致电工会办公室(外线:89718330,内线:8330)。

 

 

附件1:浙江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2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助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附件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附件4: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

附件52022年医务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教职工申报表

附件62022年工伤职工和因重大疾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申报表

附件7: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工会

20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