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571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深化“三育人”岗位建功的通知》(浙教工[2023]12号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

一、典型选树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工作岗位、发挥专业特长、助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省教育工会决定表扬一批从“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各分工会对标文件要求、根据实际,选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详情见通知(附件1)。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6月10日:各分工会酝酿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位先进个人,并向工会提交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865435024@qq.com;

6月11日至6月30日:工会整理材料,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党委会审定;

7月初至中旬: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工会。

 

未尽事宜,请联系工会办公室89718330。

 

附件1:关于深化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3: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4:浙江省“三育人”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