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 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及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3年学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 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1.积极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生参与宪法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参与通道将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17:00 关闭。
2.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等相关法律知识。各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周二政治学习、观看法治教育片、举办法治讲座、参观展览馆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 月底前,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相关页面首页推送展示。
4.认真组织“宪法晨读”收听收看。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省教育厅将设立我省分会场。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2.注重方式方法。各部门要结合特色,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探索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及时总结宣传。各部门要善于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含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校数量和学生人数,相关活动照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2022年12月8日16:00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董文萍,联系电话:86929951,邮箱:764475055@qq.com。
宣传统战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