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18

各分工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不断提高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精准化水平,结合2025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现就困难教职工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人事或劳动关系在学校的在职教职工家庭(含2024年度退休的)。

二、工作要求

深入开展调查和排摸,全面掌握困难教职工情况,分析统计困难教职工总体数量、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等,及时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

三、有关说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家庭,不予建档:

1.拥有2套 (含)以上商品住房的(拥有2套商品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米的除外);

2.拥有商业用房、厂房或雇佣2人(含)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拥有1辆以上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汽车(仅拥有1辆的除外);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四、时间安排

1.12月18日前:请各分工会将《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和《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报送工会办公室(纸质稿送到行政楼2202,电子稿发到865435024@qq.com)。逾期上报的将不纳入2024年元旦、春节前送温暖补助资金。

2.12月底前:工会完成调查摸底、工会委员会审议、校内公示(初审的困难职工名单及家庭基本情况)、报送材料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89718330。


附件: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表、《困难教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docx在线预览


 

                                    工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