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选树浙江省财贸金融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浏览次数:285

各分工会:

根据浙财贸工〔2021〕40号《关于选树浙江省财贸金融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精神(附件1),现决定在校内开展选树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活动。

请各分工会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会工作情况开展自评。有条件申报的分工会于6月15日之前向工会办公室(865435024@qq.com)提交附件2。

未尽事宜,请联系89718330。

附件1:关于选树浙江省财贸金融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pdf

附件2: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docx

 

工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