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会、退休教职工、关工委)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6-10-12浏览次数:21

    为进一步增强工会工作的透明度,现列出工会服务清单(包括工会服务、退休教职工服务、关工委服务),供广大教职工、工会会员、退休教职工查询、了解,方便大家更好地参与、配合和监督工会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工作成效。

一、工会服务

(一)思想引领与组织建设服务

  1.政治思想教育

  服务内容: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相关重要论述;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等主题宣教活动;传达上级工会精神,引导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

  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部署,通过专题学习、宣讲报告、线上推送等方式组织。

  2.组织规范化建设

  服务内容:推进“星级基层工会”创建;建设并管理“职工小家”,提供教职工活动阵地;指导分工会换届、组织调整与队伍建设。

  服务对象:各分工会、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按上级工会和学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推进。

  3.会员会籍服务

  服务内容:工会会员入会、转会、信息维护、会员权利告知等。

  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工。

  办理方式:向所在分工会提出,由校工会汇总办理。

  4.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服务内容:完善教代会、工代会制度,规范提案征集与办理流程,推动教代会、工代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

  服务对象:教代会代表、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按教代会相关制度与上级相关通知执行。

(二)民主管理与权益维护服务

  5.教代会、工代会

  服务内容: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双代会”);落实“双代会”决议;审议学校重要报告与制度。

  服务对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按学校“双代会”制度及年度安排组织。

  6.提案与“为师生办实事”

  服务内容:征集并督办教代会提案、“为师生办实事”项目,反馈落实情况。

  服务对象:教代会代表、提案人、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通过教代会提案系统或书面提交,由工会统筹督办并反馈。

  7.权益维护与法律咨询

  服务内容: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伤申报、法律咨询、心理健康关怀等;具体按学校相关渠道转介。

  服务对象:工会会员、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向工会或所在分工会反映,由工会按照相关程序,协助转介相关部门。

(三)福利保障与帮扶服务

  8.常规福利发放

  服务内容:

   1.节日福利: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按规定发放节日慰问品。

   2.教职工生日蛋糕卡券发放。

   3.杭州公园卡充值办理。

  服务对象: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按工会通知,通过智慧工会平台领取,或经分工会汇总后到校工会办理。

  9.慰问与帮扶

  服务内容:

  1.落实“五必访”制度:生病住院、生育、结婚、退休、直系家属去世等慰问。

  2.协助教职工申请大病医疗互助保障补助。

  服务对象: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由本人或所在分工会及时向校工会报告,并提交材料。学校工会指导分工会办理。

  10.疗休养服务

  服务内容:组织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优化线路、时间安排,提升参与率与满意度。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按上级规定,学校工会统筹组织会员通过“智慧工会”平台报名。

  11.子女入学入园协助

  服务内容:根据学校政策和资源,协助做好教职工子女入学、入园、入托的沟通协调与信息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工。

  办理方式:向分工会提交需求,学校工会汇总后对接相关部门协助办理。

(四)教师发展与评优推选服务

  12.教师成长支持

  服务内容:组织省教育工会教学技能竞赛校内选拔与推荐;支持教师参加省教育工会教学竞赛并提供服务保障。

  服务对象:在职教师。

  办理方式:按上级和学校通知组织报名、选拔、推荐。

  13.教职工创新组织申报与管理

  服务内容:根据上级工会通知,开展各类教职工创新组织申报,并按规定完善创新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创新组织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例如创新工作室、工匠学院等。

  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工、相关机构。

  办理方式:按上级或学校工会通知组织报名、推荐,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14.教职工创新活动组织

  服务内容:根据上级工会通知,组织教职工开展优秀技术创新“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成果的征集、展示、交流活动。

  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工。

  办理方式:按上级或学校工会通知组织报名、推荐。

  15.先进典型选树

  服务内容:根据上级工会通知,开展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浙教工匠、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等荣誉的评选、推荐。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工会干部、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按评选通知,经分工会推荐、校工会组织评选或审核后上报。

  16.教职工心理健康与人文关怀服务

  服务内容:建立健全教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展教职工人文关怀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服务对象:有心理健康服务需求的教职工

  办理方式:根据通知,参加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对有需要的教职工提供慰问与心理疏导。

(五)文体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

  16.工会品牌活动组织

  服务内容:组织“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如手工DIY、女性健康讲座等);年度“毅行”活动;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等。

  服务对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通过工会网站、工作群、智慧工会平台发布通知,按通知报名参加。

  17.统筹与指导分工会组织春秋游等活动

  服务内容:统筹各分工会开展春秋游等活动,指导、推动活动特色打造。

  服务对象:分工会、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通过工会网站、工作群发布通知,分工会按通知组织活动。

  18.职工文体社团与兴趣小组建设

  服务内容:管理教职工文体兴趣社团,修订管理办法;支持社团自主开展活动,满足多元化文化需求。

  服务对象:教职工社团、社团成员。

  办理方式:社团按管理办法申请备案、活动支持。

  19.分工会文化品牌活动

  服务内容:指导分工会依托职工小家等活动阵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打造分工会特色品牌。

  服务对象:分工会、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分工会提交文化品牌活动方案,工会提供指导、经费支持。

  20.组织参加或承办上级文体活动

服务内容:组织参加或承办上级文体比赛(如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赛等)、宣讲活动。

服务对象:教职工代表队、文体骨干、相关师生。

办理方式:按上级通知组织选拔、集训和参赛。

(六)女教职工关爱与专项服务

  21.女教职工关爱

服务内容:维护“妈咪暖心小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组织女性专题讲座、权益保护咨询等活动。

服务对象:女教职工。

办理方式:会员申请,分工会审核,校工会安排;妈咪小屋使用按现场管理规定。

  22.健康与医疗支持

服务内容:与杭州市儿童医院共建“儿童健康红色驿站”,提供健康咨询。

服务对象:教职工及其子女。

办理方式:活动时间、地点、预约方式另行通知。

  23.社会资源整合

服务内容:对接中国移动等合作单位,提供专属优惠服务;开展消费帮扶,采购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

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以工会公布的活动通知为准。

(七)经费资产与信息管理

  24.经费管理公开

服务内容: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开展各类经费报销,接受审计监督;定期公开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确保合理规范使用。

服务对象:工会及各分工会、全体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按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办理和信息公开根据要求执行。

  25.工会资产物资管理

服务内容:管护工会固定资产与物资,规范使用、登记和盘点。

服务对象:工会及各分工会。

办理方式: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办理。

  26.智慧工会平台

服务内容:推进优化“智慧工会”平台建设与应用,提供疗休养活动报名、福利申领以及线上经费报销服务(在建)等功能。

服务对象:工会会员。

办理方式:登录智慧工会平台或工会网站,按操作指南办理。

  27.信息发布

服务内容:通过工会、关工委网站、工作群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宣传动态。

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关注工会、关工委网站、工作群和智慧工会平台。

  28.意见反馈与监督

服务内容:受理教职工对工会服务、学校服务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服务对象:全体教职工。

办理方式:通过工会网站留言、联系电话或分工会反馈。

二、离退休教职工服务

(一)离退休教职工服务

  29.荣休与团拜会

  服务内容:组织荣休仪式、新春团拜会。

  服务对象:离退休教职工、当年退休教职工。

  办理方式:按学校工会年度安排组织。

  30.退休教职工活动

  服务内容:定期组织退休教职工开展文体、参观、学习等活动,如春秋游、退休教职工例会。

  服务对象:离退休教职工。

  办理方式:通过离退休工作群通知。

  31.退休教职工体检及老年大学报名服务

  服务内容:协助校医务室,定期组织退休教职工开展体检。为退休教职工提供老年大学报名服务。

  服务对象:离退休教职工。

  办理方式:通过离退休工作群通知,联系工会报名。

  32.福利慰问与抚恤

  服务内容:落实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节日慰问、住院探望、困难帮扶、抚恤善后等工作。

服务对象:离退休教职工及其家属。

  办理方式:按学校相关制度和工会通知办理。

(二)协助离退休支部党建

  33.协助退休支部党建

  服务内容:根据省委老干部局要求,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做好退休党支部建设,参与组织直属退休建设相关活动,定期上报工作总结等。

  服务对象:退休支部、退休党员。

  办理方式:协助组织部和直属退休党支部定期开展。

  34.组织退休支部党员活动

  服务内容:根据上级与组织部要求,定期组织直属退休支部党员学习活动。

  服务对象:退休支部、退休党员。

  办理方式:协助组织部和直属退休党支部定期开展。

三、关工委服务

  35.校、院两级关工委建设

  服务内容:做好校、院两级关工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和制度完善。

  服务对象:校、院两级关工委及“五老”队伍。

  办理方式:按上级关工委和学校党委部署推进。

  服务内容:统筹组织参加“读懂中国”等关工委品牌活动。

  服务对象:青年师生、离退休老同志。

  办理方式:按年度计划发布通知,组织报名和实施。

  37.关工委品牌活动

  服务内容:统筹、组织学校关工委各类品牌活动,动员“五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联系服务和保障。

  服务对象:关工委成员、“五老”、相关师生。

  办理方式:按关工委工作安排执行。

四、其他服务工作

  38.其他活动

  服务内容:承办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工会、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相关事务。如,配合人事处做好援疆支教组织动员等。

  服务对象:按具体事项确定。

  办理方式: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办理。


备注:

1.本清单仅供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了解相关服务事项。所列服务具体时间、地点、标准、材料等,均以工会有效通知为准。咨询电话:89718330。

2.本清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并视情况进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