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财贸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222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财贸工会《关于在全省财贸系统开展“浙江财贸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浙财贸工〔2020〕31号要求,决定在校内开展财贸工匠”的选树活动。

1、选树范围:全校一线岗位职工、直接从事技能(技术)工作10年(含)以上的一线在岗中国籍职工

2、人员申报基本条件:可通过分工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申报。分工会推荐1人;个人自荐名额不限,并上报所在分工会。具体评选条件及推荐办法见附件。

3、工作安排:分工会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汇总分工会推荐及个人自荐材料(“浙江财贸工匠”申报表),617日前提交校工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公示

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推选审核工作,如有疑问,联系校工会办公室(8330)。

  

     附件:关于在全省财贸系统开展“浙江财贸工匠”选树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