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311

各分工会:

为不断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升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浙江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开展疗休养活动的通知》浙总工办发〔2020〕36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0〕10号)的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暑期疗休养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疗休养安排:8月拟推出千岛湖、富阳、桐庐共3条线路(5天4晚),详情见疗休养方案(附件1)。

序号

地点

疗休养点

出行时间

1

千岛湖

千岛湖36都乡宿度假酒店

8月3日-8月7日

2

富阳

富阳国际贸易中心大酒店

8月10日-8月14日

3

桐庐

浙江红楼国际饭店

8月17日-8月21日

二、疗休养人员:2019年7月以前进校的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优先考虑省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年度先进工作者等各类先进模范和一线教职工、高技能人才等。

三、疗休养费用

学校承担2000元/人(平均每人400/天),主要用于疗休养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等,不能用于其他开支;符合要求的疗休养费用凭据在学校福利费中列报。

四、工作安排

1.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根据附件1”,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2向所在分工会联络人进行报名。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教职工报名后无特殊情况不予更改。

2.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汇总名单后提交工会办公室,于7月10日17点之前将“附件2”发送至865435024@qq.com。

3.本次疗休养计划安排约3个左右批次,每批次约30-50人左右,如报名后出现个别批次满员或个别疗休养点报名人数偏少无法成团等情况,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教职工意愿作相应调整;具体疗休养时间也需等报名结束后与各疗休养点进一步确认,请教职工服从工会的统一安排。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八个不得”纪律和关于职工疗休养中有关具体问题,情见“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活动纪律要求的函”(附件3)。

2.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学校工会统一组织安排疗休养工作,并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购买人身意外险;各分工会需做好服务保障和安全法纪教育;疗休养教职工需做好、做全疫情防护措施,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及时联系所在团联络人及团长。

3.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成行所产生的费用损失由教职工自行承担。出行后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疗休养活动的,返程费用自理。教职工未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与开展教职工“走基层、看变化、促发展”活动相结合。通过组织教职工游祖国大好河山、看美丽乡村建设,亲身体验“两山理论”指引下乡村振兴新气象,激发和凝聚广大教职工团结奋进的力量,建功新时代,致敬辛勤园丁。

  

      附件1-疗休养方案.zip

     附件2-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活动纪律要求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