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将省财贸工会浙财贸工〔2018〕203号文件《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工作的通知》(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上报相关材料,请各分工会遵照文件要求,完成困难教职工摸排、审核工作,并将附件二: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于12月22日下班前提交工会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89718330。
附件一:省财贸工会关于做好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二:困难职工城镇职工档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