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学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9浏览次数:64

校属各部门:

2024 年是“五四宪法”颁布 70 周年,12 月 4 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宪法法治教育,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4 年学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具体安排

1.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开设专栏、专题,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 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学唱法治歌曲、观看法治教育片、举办法治讲座、参观展览馆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积极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和“宪法卫士”活动。在前期开展此项活动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引导全校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网络学习,着力提升活动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活动广覆盖、见实效。学习通道将于2024 年12 月31 日关闭。

3.认真组织“宪法晨读”收听收看。12月4日上午9:00—10:00,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省教育厅将设立浙江省分会场。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址:qspfw.moe.gov.cn)观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相关活动。

4.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可通过青少年普法网或新媒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优秀作品将在普法网推送展示。

5.组织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全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动员部署,切实做好“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注重方式方法。各部门要结合特色,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3.及时总结宣传。各部门要善于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成效,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总结宪法宣传周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主要做法、典型经验(相关活动照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2024年12月8日16:00前上报宣传统战部。

联系人:汪燕,联系电话:86929713,邮箱:943168659@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在线预览

附件2:宪法晨读内容.doc在线预览


宣传统战部、办公室、团委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