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校党委、上级工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女教职工的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维护女教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与特殊权益。学习有关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并督促、检查的相关贯彻落实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特殊案例。
3.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4.做好女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