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156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6号),决定在校内开展“最美教师”的评选活动,请各分工会在全校在职一线教师范围内(从事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60周岁以下),推选一名“最美教师”候选人,于515日前提交校工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公示,确定候选人。现将《关于开展第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6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推选审核工作,如有疑问,联系校工会办公室(8330)。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docx

  

 

校工会

2020年4月30日